安評,即安全評價,也稱為風險評價或危險評價,是一個綜合性的過程,旨在辨識與分析工程、系統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險有害因素,預測發生事故造成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,并提出科學、合理、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,從而做出評價結論。這個過程既需要安全評價理論的支持,又需要理論與實際經驗的結合。
安全評價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:
1.準備階段
明確被評價對象和范圍,收集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、技術標準及工程、系統的技術資料。
2.危險、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
根據被評價的工程、系統的情況,識別和分析危險、有害因素,確定它們存在的部位、存在的方式、事故發生的途徑及其變化的規律。
3.定性、定量評價
在危險、有害因素識別和分析的基礎上,劃分評價單元,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,對工程、系統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、定量評價。
4.安全對策措施
根據定性、定量評價結果,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、有害因素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建議。
5.評價結論及建議
簡要地列出主要危險、有害因素的評價結果,指出工程、系統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,明確生產經營者應重視的重要安全措施。
6.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制
依據安全評價的結果編制相應的安全評價報告。
此外,安全評價在特定條件下有一定的限制。例如,它不能用來證明當必要的安全設備未投入使用時,工程、系統的狀態是安全的,因為這樣的證明既是方法的濫用,也不會得出符合邏輯的結果。
在實際應用中,安全評價對于保障工程、系統和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至關重要。同時,它也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監管,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安全生產法》就規定了相關建設項目需要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。